一、招聘名额
本次计划招聘全额事业编制高学历人才50名。根据报名情况和我县专业技术人才实际需求情况,由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进行适当调整。
二、招聘对象和条件
(一)招聘对象
1.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,年龄不超过35周岁(年6月30日以后出生),参加工作之后取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的,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:
①通过参加全国统一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入学、达到录取分数线、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;
②学习期间采取全天在校学习方式(即全脱产学习);
③学习期间须与原单位脱离工作关系和工资关系,并转递本人档案;
④毕业时颁发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,并重新派遣。
2.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博士研究生,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(年6月30日以后出生)。
3.海内外普通高校研究院生,国外留学人员、港澳台学习人员,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学历学位认证、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驻港澳台联络办开具的学习证明。尚未取得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(含学历学位认证书)的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,须提供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(学校盖章)或《留学回国人员证明》。
(二)招聘条件
1.*治素质好,有吃苦耐劳精神,具备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;
2.学习成绩优良,应届毕业生能如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、学位,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;
3.身体健康,符合国家公务员招考的体检标准,能适应基层工作需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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