红网时刻9月8日讯(通讯员田仁喜)近日,湖南省保靖县委、县出台了《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九条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,该九条意见包括:降低市场准入门槛、减轻企业税费负担、降低企业运营成本、实行财政支持政策、支持民营企业外引内培优秀人才、全力提高服务效能、完善惩戒和容错机制、制定民营企业激励政策、严格落实国家省州关于加强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。
《意见》明确,考核年度内企业诚信等级评定在A类以上的,按该企业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总额5%进行奖励,奖金不超过10万元。设立民营经济发展基金,商贸服务类项目从营业年度起5年内,由保靖县财政按企业当年缴纳税收县级可用财力的10%-20%安排资金支持企业发展;支持民营企业上档升级,给予万元奖励;支持企业直接融资,对企业上市分阶段给予万元的补贴。民营企业外引内培优秀人才,给予企业或职工个人按每人每年0元—元职业培训补贴。每年发布一次“保靖县民营企业”,每两年开展一次“优秀民营企业和优秀民营企业家”评选活动,每五年评选一次“保靖县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”,由保靖县委、县统一表彰奖励,名额5个,每个给予10-50万元不等的奖励。